通知!事关核酸检验测试!邻省一地在核算检验测试中发现4例阳性全市静默状态!已隔离7428人!

时间: 2024-03-09 18:05:46 |   作者: 半岛体育平台下载安卓

  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逐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全链条监管的通知》。

  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的,应具备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条件及PCR实验室条件,在相应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检测工作员应当依规定经技术培养和训练合格后,方可从事核算检验测试工作。

  做好核酸采样人员的储备和培训,所有采样人员均应当经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参与核酸采样工作。采样人员均要熟练掌握鼻咽和口咽拭子采集方法,确保操作规范到位。

  承担检测任务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全程记录加样、核酸提取和扩增、报告等重点环节,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备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核酸检验测试是落实“四早”、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的关键措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多次对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监管作出部署。为进一步加大核算检验测试监督管理力度,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严格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管理 各地要逐步落实医疗机构管理和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检测机构和人员审批准入。举办主体应当符合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相应条件,对具备医学专业背景、举办经验比较丰富、执业记录良好、注册资本与实际投入资金一致的,应依法依规优先审批。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的,还应具备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条件及PCR实验室条件,在相应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检测工作员应当依规定经技术培养和训练合格后,方可从事核酸检验测试工作。承担大规模核酸检验测试任务的,还应符合大规模核酸检验测试实验室管理规定,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且最近两次省级以上室间质评结果合格。 二、规范样本采集、保存和转运管理 各地要格外的重视核酸样本采集等源头管理,为实验室检测提供合格样本。做好核酸采样人员的储备和培训,所有采样人员均应当经卫生健康部门规范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参与核酸采样工作。不得以视频培训代替实践操作培训。采样人员均要熟练掌握鼻咽和口咽拭子采集方法,确保操作规范到位。采集后的样本置于合格采样管内,并低温保存。合理的安排样本转运车辆,做好交通线路畅通保障,确保依规定的时限和生物安全要求,及时规范将样本转运至实验室做检测。 三、强化核酸检验测试的机构日常监督管理 各地要在严格资质管理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加大医疗机构校验力度,采取飞行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检测质量持续改进。检验测试的机构要落实室内质控措施,每批次检测都要放入弱阳性和阴性质控样本做对照检测。按规定定期参加省级及以上室间质评,加密质评频次。落实医学检验实验室每月审核制度,组织对其依法执业、检验测试质量等情况逐一进行全程监管,并向社会公布审核结果。根据日常管理情况,将核酸检验测试机构分为重点机构和一般机构进行分级管理。其中,检测样本量大或近期出现一般问题的检验测试的机构被列为重点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蹲点督查。两个月内无一般问题的,可降级为一般机构。 四、加强应急状态下核酸检验测试的机构监管 在发生聚集性疫情开展大规模核酸检验测试过程中,检验测试的机构要进一步增加依法执业和质量控制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室内质控措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每一家承担检测任务的医学检验实验室派驻临床检验专家作为质量监督员,驻点进行全流程监管,重点监督实验室技术人员操作是否规范、检测样本与接收样本是否匹配、检测结果上报是否准确等。承担检测任务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全程记录加样、核酸提取和扩增、报告等重点环节,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备查。一旦出现“假阳性”或“假阴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对个案进行调查追踪和原因分析,查找系统漏洞,防止相关情况再次发生。 五、提升核酸检验测试资源利用效能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摸清辖区内检测能力底数,重点掌握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在各机构上报数据的基础上,组织现场核实。核实后的检测能力与上报数据存在巨大差距的,检验测试的机构要说明理由。在开展大规模核酸检测时,要及时将外地支援的检测资源纳入统一管理,核准实际检测能力。要掌握每一轮核算检验测试的供需情况,区分单检、5合1、10合1和20合1需检测的人数和采样管数,根据检验测试的机构的实际能力,合理匹配检测任务,并动态调度,充分利用各检测机构的能力,避免检测力量闲置,或超过实际能力分配检测任务。 六、严格落实核酸检验测试机构退出机制 各地要落实核酸检验测试机构准入退出机制,设立“红绿灯”,在依法准入时对符合条件的举办主体实行“绿灯”优先审批的同时,坚决落实“黄灯”整改、“红灯”退出机制。对投诉举报多、质量问题突出、有不良执业行为、室间质评不合格的,亮“黄灯”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督促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取消核酸检验测试资质。对存在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检测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亮“红灯”直接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各地要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国家卫生健康委代章) 2022年6月1日

  6月2日,内蒙古二连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2日凌晨,在核酸检验测试中检出4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目前流调溯源、社会管控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截至目前,二连浩特市累计排查应隔离人员7428人,现已集中隔离361人,居家隔离7067人;对阳性人员所在小区(宾馆)和其他重点管控人员已采取相应封控措施,市内其他小区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出行。

  为坚决切断疫情传播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二连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实行严格的社会面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进入静默状态,各小区(嘎查)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出行,减少外出及人员聚集,原则上必须居家。对阳性人员所在小区实施封控管理,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对管控区域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对防范区域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控措施。

  二、对全市各交通道路和城市入口实施严格交通管制,人员和车辆严禁出入二连浩特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生活保障车辆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出入,公路、铁路、航空等公共交通停运。全市居民(含滞留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热线电话)

  三、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商场、餐饮、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商铺、文化旅游景区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四、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出入。个体诊所暂停营业。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公安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中小学、幼儿园停止线下教学,开展线上教学。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一律停课。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请广大市民做好自我防护,同时密切关注阳性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行程轨迹,如有交集,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验测试、隔离医学观察等管控措施。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六、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均居家办公、线上办公。即日起,启动小区包联工作,严格落实小区包联各项防控措施。

  七、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拒绝接受封闭管控、核算检验测试、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强行冲闯社区(小区)和道路出入口设置的隔离、警戒、封控设施,以及编造散布谣言,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重严厉打击。

  八、开展核算检验测试。于6月2日7:00开展核算检验测试,各包联单位、社区(嘎查)提前通知群众检测时间和地点,有序引导群众排队检测,维护现场秩序,保证检测工作稳妥有序进行。市民群众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并保持1.5米安全距离,避免聚集。